明明星期一才因為6號的事情又花了半節課的時間向全班說明嚴禁作弊這回事,
今天,又有人再度挑戰這項規定,
而且,居然是我寄予厚望的,我的小老師。

英文課小考時,16號從抽屜拿出單字本偷看,當場被英文老師抓到,
我問他,為什麼要作弊?難道同學的例子還不夠值得警惕嗎?
他欲言又止,眼睛一瞇,又開始掉淚了......
我望著他,這麼高大的男孩,其實也不過是個十幾歲的孩子啊!
可是,這一次,我真的很生氣,我無法心軟,
不過三天的時間,又犯了同樣的錯,一定要以身試法後才知道痛嗎?
我平靜地寫著記過單,想著接下來我該做的事情。

中午,我帶著他到專任辦公室找英文老師,
他看到英文老師,一句話都說不出來,就只是一直哭;
我只是站在旁邊,什麼也不說,雖然這樣有點兒殘忍,
但是,我希望他能明白,自己,要為自己的行為及後果負責!
放學後留他下來聊了一下,發現他真的不喜歡英文,
當我說到我還是要告知家長時,他又哭了......
我給他兩種選擇:一是將犯錯事實陳述書帶回給家長簽名;一是由我打電話告知家長。
他只是一直哭......後來,他的媽媽打電話來找他,
我看得出來,他很為難......
(可是,你還是必須自己去面對事實呀,後悔已經無濟於事,彌補的辦法,就是誠實以對)

等到他回到教室後,便告訴我,他在電話中已經向母親坦承作弊一事,
媽媽要他先回家再說。
等他回家後,我又撥了通電話給他的母親,
也委婉地請她不必再責怪孩子,我想,他今天在學校所受的懲罰,已經夠了
今天,對我和16號而言,都是五味雜陳的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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